产品保修条款
一、保修适用范围:
1. 仅限在中国大陆地区购买于本公司或本公司授权经销商处的HiFi ROSE产品(本公司及本公司授权经销商与您约定不退、不换、不保修的特殊产品除外)。
2. 若丹拿相关公司与您对您所购买的丹拿产品另有约定的,遵从双方约定,不适用本保修条款。
3. 本条款自2023年10月10日起生效,适用于自2023年10月10日(含)起在本公司所购买的产品。
二、保修期:
1. 本公司对HiFi ROSE整机产品(不含单独购买的配件),自销售发票开具之日起,享受两年的保修服务。
2、所有已更换零配件的修复产品,自零配件更换之日起对所更换的零配件享有三个月的保修期,请您保留维修凭证(维修记录单等)以作证明。
三、保修服务,您需提供:
1. 产品保修卡;
2. 有效购买凭证:即:购买该产品时本公司或本公司授权经销商提供的真实、完整、准确的合格发票(具有明 确产品型号、序列号、购买及开票日期);
3. 您的姓名、联系电话及地址;
4. 说明您所遇到的问题/故障信息;
5. 产品机型及序列号、产品机身序列号需要完好、清晰。
四、以下情况将不在保修服务范围内:
1. 无法提供有效购买凭证(产品保修卡和真实、完整、准确的合格发票);
2. 不当使用、误操作、疏忽或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使用所造成之损坏(如接入不适当电源、使用不适当配件、不 适当之安装、错误使用或疏忽等);
3. 保管不当或意外因素或造成的故障或损坏(如跌落、挤压、高温、暴晒、进水、受潮等);
4. 未经本公司授权机构进行的自行拆卸、维修、改装、保养等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5. 未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6. 人为行为导致的碰撞、刮划、坠落、浸液、摔损及自行运输所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7.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如火灾、水灾、电击、地震、事故、灾害、战争、盗窃等不可抗拒之灾害);
8. 非由本公司销售或从中国大陆及港澳台以外地区购买的HiFi ROSE产品(包括整机、零部件等)以及代购、 转运或产品入境时未按相关海关规定申报者不享受免费保修服务。
9. 易损部件(如电池、橡胶垫、产品配件等)均不在延保及保修范围内。
五、保外服务
1. 凡已超过保修期限或如上所述不在保修服务范围内之产品故障或损坏,可享有本公司的有偿维修服务,需酌收零件材料费、维修费及因维修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六、 送修注意事项:
1. 除产品本身的原厂设定外,任何产品内的外加资料及/或数据有可能在维修过程中全部或部分失去,本公司将不会对这些外加资料及/或数据的丢失承担任何责任;
2. 若您在产品修复后两周内仍未前来客服中心提取,本公司将不用承担您因过期领取产品而可能蒙受的任何损失;
3. 您收到维修后的产品后,如有问题,请在一周之内反馈;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接受。
七、售后联系方式:
1. 若您有产品需维修或想了解更多其他相关售后资讯,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客户服务电话:400 995 1977;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CN@dynaudio.com
八、声明:
1. 对于保修期内的报修,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尽量的备足配件,为您提供快捷的维修服务,但因为维修使用配件以及数量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因配件不足,导致维修延迟的情况;对于保修期外的报修,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尽量的备有配件,但不能保证所有配件损坏都可以维修。
2. 相关经销商、销售商或任何其他第三方因商业目的,对您所做之其他保修承诺,均与本公司无关,由做出承诺之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之法律责任。
3. 丹拿其他保修条款与本保修条款不一致的,以本保修条款为准。本公司有权随时对本保修条款进行修改,本条款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本公司所有,但本公司会为已经根据修改前的保修条款购买产品的用户履行修改前的保修条款明确规定的相应义务。
4. 本保修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丹拿音响(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管辖。